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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September 18, 2014

因果

因果论 (佛教)

本文介绍的是佛教的因果论。关于逻辑学的因果关系,详见“因果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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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的因果论是论述因缘报(因hetu 缘paticca 业kamma 报或果vipaka)的学说。
因和果辗转相生,谓之因果报应。
因果说通于过去、现在和未来,谓之“三世因果”[1]


因果

了达因果皆是实相,名为深信。深信因果是佛法基本信念。
一切事物均从因缘而生,有因必有果[2]
当我们种下了善因,不一定立即产生善报,只有等到缘份到了(因缘成熟)才能(也一定会)得到善报的结果。
反之,所作恶,亦必于缘熟时始得恶果。因此经言:假使经百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。[3]

例如农民种植果树作物等,如果能有合适的管理譬如施肥、除草、灌溉、剪除杂枝病枝等,隔年就会有相对丰硕的收获;施肥、除草、灌溉、剪除杂枝病枝等对于作物的结成果实就是善因,相对丰硕的收获就是善果。


六因五果论
主条目:六因论

因是指能引生结果的原因。

小乘佛教说一切有部提出六因论,认为因有六种:
能作因、俱有因、同类因、相应因、遍行因、异熟因 [4]

相传六因论原出自于《增一阿含经》,但最早提出此学说的为迦多衍尼子[5]
六因论的前身是 四缘说[6]


以三世来区分,六因之中,遍行因与同类因通于过去,与现在二世,但不通于未来而异熟、相应、俱有通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。

无为法中的能作因,超越三世,不堕于三世;而有为法的能作因,则在三世中遍有。


果是指有因有缘而生、有因有缘而报的结果,又称果报

果报的种类有五种:
异熟果、等流果、增上果、士用果、离系果。

六因得五果[7]

相对于六因,可分为有为果与无为果。
有为果分成四者:异熟、等流、增上、士用。

无为果只有一种,即离系


影响

因果论对中国文化有深刻影响力,许多成语都来自于因果的影响。

比如“自作自受”、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、“前因后果”、
在劫难逃”、“香火因缘”、“一面之缘”等。


相关内容
六因论

参考文献

^ 《瑜伽师地论》(卷三八):“已作不失,未作不得”

^ 隋《摩诃止观》(卷五):“招果为因,克获为果。”

^ 《大宝积经》卷57

^俱舍论》(卷六)

^ 《顺正理论》:“故有说言,此六因义,说在增一增六经中,时经久远,其文隐没。
尊者迦多衍尼子等,于诸法相,无间思求,冥感天仙,现来授与。”

^ 《大毗婆沙论》卷16:“然此六因非契经说,契经但说有四缘性,谓因缘性,广说乃至增上缘性。”

^俱舍论》(卷六):
“于诸果中、应说何果,何因所得。
颂曰:后因果异熟,前因增上果,同类遍等流,俱相应士用。
论曰:言后因者,谓异熟因。
于六因中,最后说故。
初异熟果,此因所得。
言前因者,谓能作因。
于六因中,最初说故。
后增上果,此因所得。
增上之果,名增上果。

唯无障住,有何增上?
即由无障,得增上名。
或能作因,亦有胜力。

如十处界,于五识身;
诸有情业,于器世界;
耳等、对于眼识生等;
亦有展转增上生力。

闻已便生欣见欲故。
此等增上,如应当思。

同类、遍行、得等流果。
此二因果,皆似因故。
俱有、相应、得士用果。
非越士体,有别士用,即此所得,名士用果。

此士用名,为目何法?
即目诸法所有作用。
如士用故,得士用名。
如世间说鸦足药草,醉象将军。

为唯此二有士用果?为余亦然?
有说:余因亦有此果。
唯除异熟。
由士用果,与因俱生,或无间生。
异熟不尔。

有余师说:此异熟因,亦有隔越远士用果。
譬如农夫,所收果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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